豫科实〔2025〕2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依据《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建设期满省技术创新中心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建设期满3年的24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其中2020年建设1家、2021年建设22家、2022年建设1家(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对照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目标任务及年度工作任务,围绕研发能力、人才队伍、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条件建设等,综合考量验收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工作进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情况。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平台处牵头、电子信息科技处等7个产业处室参与共同完成。验收采取资料审查、会议答辩、质询答疑、考察现场抽查、专家打分的方式进行。
验收程序主要包括:
(一)资料审查。查阅建设期内省技术创新中心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转移转化、学术交流活动等情况,查阅技术创新中心相关科研设备运行记录,查阅技术创新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执行及运行运营情况。
(二)会议答辩。听取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质询答疑。
(三)省技术创新中心考察现场抽查。根据资料审查、质询答疑情况选取现场抽查对象,现场查看省技术创新中心场地设施、运行记录等软硬件条件建设情况。
四、材料报送
(一)网上登录。登录“http://xm.hnkjt.gov.cn/”(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填报提交。省技术创新中心填写《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满验收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8:00,逾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纸质材料报送。省技术创新中心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版文档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3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单位)统一于2025年8月5日18:00前报送至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及审定年度工作任务的会议纪要。
2.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Ⅰ类、Ⅱ类知识产权专利,论文,制订的标准,新药,新品种等),攻克的“卡脖子”技术,行业重大、关键、共性、前沿技术研发突破提升情况,年度技术研发、目标任务完成等方面证明材料。
3. 研发人员梯次规模和队伍结构(固定人员身份证明),建设期内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年度科研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等证明材料。
4. 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包括财政支持投入(含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经费)、(合作)建设单位经费投入,横向合作、纵向合作研发投入。
5. 年度转化孵化企业(产业),年度技术合同转让(交易)材料,开展年度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及支撑企业(行业)发展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中心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建设、完善情况,科研用房落实、科研仪器设施设备配置、配套建设完成及递增情况,技术创新中心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附在申请书后次序装订,原则上不超过300页(150张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书的,将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及时通知所管辖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牵头)单位按要求填报、审核、报送。各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牵头)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验收评审工作。
(二)省技术创新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及本通知要求,真实客观的填写反映建设期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状况的相关资料与数据。
非本技术创新中心研究方向、研发团队、建设期内等方面的材料与数据,不得列入验收申请书内。
(三)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303B房间。
联系人:杨达治 联系电话:0371- 61916117;
业务咨询电话:0371- 85510767;
技术支持电话:0371- 65974111;
工作邮箱:hnskjtptc@163.com。
附件:1. 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验收名单
2. 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满验收申请书
2025年7月4日